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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继承权还能“失而复得”?
互动咨询2024-10-18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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