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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加班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对于加班费用,法律有明确规定。

加班不给加班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加班的认定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加班包括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况。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 正常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例如,劳动者的日工资为200元,在正常工作日加班一小时,那么加班费应为200×1.5÷8 = 37.5元(假设每日工作8小时)。

- 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补休,那么加班费应按上述标准计算。如果安排了补休,则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要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 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出示自己的加班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加班事实。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者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令劳动者满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申请中,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诉求,如要求支付加班费、支付赔偿金等,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劳动仲裁一般会在受理后的45天内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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