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司首页> 青少年法律

青少年打架斗殴可能涉及哪些刑事法律责任?

青少年打架斗殴可能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法律责任。

青少年打架斗殴可能涉及哪些刑事法律责任?

一、故意伤害罪

1. 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即打架斗殴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损害了他人的身体组织和器官的正常功能。

- 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手段,如拳打脚踢、使用器械等,对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伤害程度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和致人死亡。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 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 量刑标准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寻衅滋事罪

1. 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打架斗殴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进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 客观要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年满 16 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而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 量刑标准

-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青少年打架斗殴可能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法律责任。

服务热线
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