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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你了解吗?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

-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有形财物和无形财物,如货币、有价证券、电力、煤气等。

-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占有包括事实上的占有和法律上的占有。例如,他人放在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等属于事实上的占有;他人委托他人保管的财物、被依法扣押的财物等属于法律上的占有。

2. 客观要件

-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例如,趁他人不注意将其钱包偷走、在夜间潜入他人家中盗窃财物等。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3. 主体要件

- 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 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 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但是,如果单位中的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盗窃行为,且将盗窃所得归个人所有或者用于单位非法活动的,应当以个人犯罪论处。

4. 主观要件

-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盗窃罪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并且希望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非法占有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排除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对财物的合法控制,将财物据为己有或者使第三人占有。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暂时借用他人财物或者误拿他人财物等,则不构成盗窃罪。

二、量刑标准

1. 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属于多次盗窃。

- 对于初犯、偶犯,且盗窃数额刚刚达到较大标准,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其他严重情节包括: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等。

3.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等。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由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及主观要件构成,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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